close

台灣便利超商密度位居世界第一,再加上24小時全年無休,儼然成為許多民眾的方便好鄰居,舉凡一般消費、代收帳單、影印傳真或是沖洗照片,服務一應俱全,就連資源回收也能一次搞定。

以超商龍頭品牌7-11為例,店內採取以「量」計價(重量或數量),家中廢棄許久的乾電池、筆電、手機,回收金額每件5元~150元不等,同時還能做為購物金折抵當次消費,既環保又省錢,真可說是好處多多!

7-11資源回收一共包括:「廢乾電池」、「廢光碟片」、「廢筆電」、「廢手機」以及「手機座充╱旅充」等5大項目,民眾只要將回收物交由門市人員進行秤重、計件,回收總金額即可折抵當次消費。

 

「廢乾電池」、「廢光碟片」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,秤重每 0.5公斤,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,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,門市會退回給顧客,留待下次再回收。舉例來說,廢乾電池若秤重 1.3公斤,抵用金將以 1公斤計算,抵用金共計為16元,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,門市會退還給顧客;「廢筆電」回收品牌不拘,每台可折抵150元;「廢手機」回收品牌不拘,每支可折抵15元;至於「手機座充╱旅充」,每組折抵5元,同樣品牌不拘,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。

 

《ETtoday新聞雲》貼心提醒您,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,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費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,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,無法分次使用,若回收物過多時,建議可分批進行。

 

▼ 7-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
7-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

 

回收項目折抵金額計算方式

 

說明

 

廢乾電池  每 0.5公斤 折抵8元
1~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鋰電池、手機電池均可;工業用電池、汽機車蓄電池除外。

廢光碟片  每 0.5公斤 折抵5元 (註: 0.5公斤 約28片光碟重)
CD、VCD、DVD等光碟片皆可,塑膠唱片除外。

廢筆電 每台折抵150元
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、硬碟等零件,若電源線、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。

廢手機 每支可折抵15元
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等零件,若電池、電池蓋、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。

座充╱旅充 每組折抵5元
廠牌不拘,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。

資料來源:7-11官網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回收
    全站熱搜

    土地姥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